從酋長到球長

第五十九章 妥協與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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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三件事中唯一一件為自己或是為夏城請求的事。

    其實陳健一點都不擔心回夏城奪權的事,在絕對的暴力機器優勢面前,一切的抵抗都毫無意義。

    他也不擔心那些人失敗後逃走到其餘城邑,即便他們知曉夏城的很多事。

    跑到大河諸部的內部城邑,也不會讓別的城邑變得強大。變革是要有物質基礎的,沒有物質條件的變革只會起到相反的效果,如果其餘城邑在金屬農具和牛馬不足的情況下強行把公田代稅制度摧毀變為私田賦稅制,那對城邑就是一場災難。

    跑到草原,陳健更不擔心。農耕民族和遊牧民族完全不同,漁獵農耕的部落可以學習農耕民族的很多辦法制度快速從氏族進化為國家雛形,但遊牧就不行,就算夏城的很多技術也難以讓遊牧民族在短期內發展起來,他們的積累速度太慢了,在不能劫掠的情況下完成積累可能需要數百年。

    之所以提出這樣一個請求,既是為了遵守當初的盟誓部族內亂或是內戰儘可能在族群內協調解決;也是為了和其餘城邑互相妥協,給他們一個談判的價碼,順便表明自己的態度。

    遵守規矩制度將矛盾內部解決,是否能夠實施很大程度取決於是否有一個可以維護這個規矩的強盛城邑,甘願做這個制度內的規矩監督者和執法者,現在就是讓各個氏族城邑逐漸習慣的時候。

    而妥協,則是陳健既定的計劃。

    之前的鬥爭和咄咄逼人是為現在的妥協提高夏城的談判價碼,逼着其餘城邑主動來找夏城談判條件。看似陳健是在解放奴隸,實際上並不是出於善良或是人道主義精神,而僅僅是為了讓其餘城邑懼怕把夏城逼到絕境和他們同歸於盡。用意識形態輸出的手段逼着其餘城邑烽火處處,他們就沒有心思和力量來琢磨夏城本身。

    武力征服現在並不現實,想要形成一個不需要老舊貴族的統一的革新的大河諸部,至少需要三五千管理人才,否則這個統一的大河諸部就是一個妥協而成的國家,到時候必須要依靠老舊氏族親貴管理這個偌大的將近兩省之地的國家。

    權利分散、城邑獨立性強、守舊勢力強大這將是過度妥協後不可避免出現的情況。統一是為了族群更好的發展,而統一本身只是這個目的的一種最有效的手段,這是陳健必須搞清楚的,不能為了統一而去不切實際地統一,留下一個僅僅是名義的共同體,所以尚需要夏城的教育體系在十年後發力以填補權利空缺。

    因此現在仍需妥協,也因此第三個請求就是在拋出橄欖枝,一些其餘城邑想要夏城做卻難以啟齒的事情可以趁着這個機會說出來,這是前些天密使與陳健秘密達成的協議。

    果不其然,粟岳和幾個首領心下暗喜,長鬆一口氣,紛紛道:「姬夏說的沒錯,叛亂者是該受到懲罰,讓親族中的德高望重者跟隨理所當然。只是如果他們逃亡到別的城邑,處罰他們是依照夏城的規矩呢?還是依照其餘城邑的規矩呢?」

    「當然是依照夏城的規矩。他們是夏城的人。」

    粟岳急忙道:「原來如此,姬夏說的很有道理。不過我們城邑也有許多奴隸逃亡榆城。榆城的規矩和我們並不一樣,奴隸是我們城邑的財產,逃到榆城卻成了人,那麼他們到底是財產還是人呢?」

    「正如那些在夏城叛亂的人,應該遵照夏城的規矩對他們進行處罰,卻不能因為他們逃往別的城邑就要用別的城邑的規矩去對待他們。難道不是這樣的道理嗎?」


    陳健慨然道:「正是這樣的道理啊,是我沒有注意到這些微如毫末的事情,這是我的過錯。」

    很多氏族的親貴心想,這哪裏是微如毫末的事情啊,這簡直是要動搖各個城邑根基的大事。

    他們中不少人並不知道粟岳和陳健達成的秘密協議,聽到陳健的口氣已松,頓覺渾身輕鬆了許多,至少不用再擔心那些在奴隸底層中聽到逃亡榆城的蠱惑之言了。

    陳健看着一干氏族親貴和首領,緩緩說道:「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這個過錯既然已經發現,自然是要改正的。或許自今而後,各個城邑也該派人前往榆城附近,如有逃走的奴隸即可捕獲回去,按照各自城邑的法度處置。」

    「只是到底如何還需各個城邑的首領一同定奪,這畢竟不是夏城自己的事。」

    「再者,既然諸部都遵守盟約,有些事情就需要說的清楚點。城邑間是可以有不同之處的,但哪些不同算是違背了親族一體的盟誓?哪些不算呢?」

    「譬如夏人喜吃麥饃,粟人喜食粟米,這種不同是可以的。但如果夏城束髮祭祀祖先,某座城邑卻披髮而祭蒼穹,這種不同就是不可以的。」

    「這些事情又不是我這樣愚鈍的人自己可以想出的,這就需要各個氏族共同商量。違背那些不能違背的,夏粟與諸位親族一同征討;違背那些可以違背的,並不能逼迫他們改掉,也不能以此為名征伐他們。」

    「所以夏懇求粟岳盟首考慮,於明年夏季再次召集親族會盟,共同商討完善大河諸部的規矩,以約束各個城邑不使他們在不經意間違背了大河諸部的利益,以讓他們知道什麼可以做而什麼不能做。」

    附近的一些首領也都點頭稱是,之前的會盟規矩太過寬泛,而且那時候他們也沒有想到真的會有城邑去做那些規矩的監督者和執行者,沒有暴力作為支撐的法律便不能稱之為法律。

    陳健已經做出了讓步,這讓很多城邑心滿意足。僅僅是在榆城駐紮士兵抓捕新盟約簽訂後的逃奴可以讓他們安心,明確了規矩之後大城就無法隨意攻伐小城,除非那座城邑有和粟夏兩座城邑叫板的能力。原先這規矩如同虛設,但隨着華歷三十五年夏城與東夷的戰爭已然不同,這是個說到做到並且有能力做到的城邑。

    陳健當然知道粟岳給出的條件是讓他成為諸部的大祭司,但大祭司的位子不是粟岳能給的,還是需要各個親族共同的推選。

    粟岳沒有這樣的資格,他的權利不夠大,再說給的也沒有足夠的法理性。

    大祭司是神權領袖,其實也就是內部規矩的制定者,因為祭司可以評斷對錯。不過大祭司不是執行者,執行者仍舊是世俗領袖粟岳,居於世俗首領之後。

    換做正常發展,可能大河諸部今後的權力鬥爭就是神權和世俗權利的爭奪,大祭司不和首領同心的結果便是大祭司借用神權爭奪世俗權利。

    但陳健不可能去這樣做,他已經計劃好自己成為大祭司之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辦法毀掉大祭司這個職位的神聖性。不能為了一時的權利動搖了今後的基礎,他是想做首領的,所以就不可能在自己當大祭司的時候弄的神權高於世俗,否則將來還要擦屁股。

    粟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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