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狩獵者

第三十二節 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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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壓迫才有反抗,有激情才有動力。雖然族長的命令實在是難以接受,可在縮減食物配額的恐嚇下,族人們還是只能無奈地搖搖頭,艱難地從地上撿起被自己扔下的重物。琅蹌着腳步,慢慢往前奔去。

    一天下來,除了一些身體素質較好的族人外,其餘的人,雖然堅持着跑完了全程,卻沒有一個在規定時間抵達。更有甚者,幾個較弱的女人,幾乎是拖着自己背負的重物,撐到了終點。

    「這樣的訓練不會終止,必須每天堅持練習。我會督促每一個人,也會以身作則。只希望大家能夠明白,這樣做,對於你們來說,只要好處,沒有壞處。」

    這番話究竟有多少人真正聽了進去,這連天翔自己也不清楚。畢竟,他的腦波能量雖然很強大,卻無法探究到人的內心世界。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自從第二天天翔也加入了負重奔跑的行列後,再也沒有一個人敢於對此有過一句怨言。

    對於族群的現狀,很多人都感到相當的滿足。然而,作為族群領袖的天翔很清楚,僅僅依靠這不到二百人的小族群,想要談及發展,根本就是痴人說夢。古人有句話說得好:「團結就是力量」。所以,自己的族群如果想要強大,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聚集並擁有更多的人。

    但問題是,這樣做,必須要有豐厚的物質條件做為基礎。畢竟,一千人的部族與一百人的部族相比,食物、衣服、武器等方面,所需要的數量,將會超過現在的數倍乃至數十倍。在沒有任何物資準備的前提下,貿然擴張,只會把族群帶向滅亡。

    對此,葉戰風與劉睿深以為然。

    天翔相信,如果現在不是冬天,而且氣候也很溫暖。那麼自己肯定會帶領族人,像一群最瘋狂的土拔鼠一般,在廢墟的各個角落間,拼命尋找各種有用的東西。他們會獵殺更多的蟲子,獲得更多的毛氈,找到更多的武器製造材料。當然,也會發現更多的古代人類秘密。所有的這一切,都只是為了積蓄必要的物資。

    族人體力的加強、知識的學習,同樣也是一種必要的物資儲備。天翔相信,過完這個冬天,他的族群將會是所有狩獵者中最強大的存在。就算今後族群擴大,這些人也能獨當一面,成為自己最得力的手下。

    只是,這一切都需要時間。

    等待的日子是難熬且漫長的。每天的授課與鍛煉對於精力充沛的天翔來說,根本就是小兒科。百無聊賴的他只能搜盡基地里所有的東西,看看能否從中獲得新的樂趣。

    很幸運,他找到了用於打發時間的東西。一捆墨綠色的皮卷,落入了他的視線中。

    那是一張巨蝗的皮。一張從獵獲回來巨蝗身上剝下的內皮。

    和所有蟲子一樣,巨蝗身體表面覆蓋着一層厚厚的角質甲殼。這是蝗類在進化過程中逐漸演變出的最佳防禦盔甲。同時,甲殼下面柔軟微薄的皮層也獲得了加強。無論是厚度或強度,比起蝗蟲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畢竟,一隻是獸,一隻是蟲。其中的差別不言而喻。

    天翔輕輕拈了拈手中的巨蝗皮。這東西質感很不錯,摸上去很柔軟,具有一定的韌性。厚度也足足達到了半公分之多。匕首割上去,必須使出相當的力氣才能取下一塊。至於矛槍,如果不是打磨得很鋒利,而且拼盡全力的刺出,恐怕也根本無法將其戳穿。

    「絕對的好材料,不能浪費。」天翔在心裏這樣為巨蝗皮下了定義。同時也在飛快地思考:究竟應該用這卷皮來做點什麼呢?


    鞋子!一個名詞忽然出現在他的腦中。

    和衣服一樣,鞋子在黑暗世界中,也是一種相當珍貴的物品。儘管很多狩獵者都有一雙屬於自己的鞋子。但是卻早已破爛不堪。因為,它們的來源只有一個。那就是古人曾經生活過的廢墟。

    一塊金屬放上六百年,絕對會鏽漬斑斑。鞋子也是一樣。雖說有些鞋子放置的位置非常好,曬不到太陽也淋不到雨。但隨着漫長的時間流過,構成鞋子本身的材料也會逐漸老化。因此,就算能夠幸運地發現並獲得一雙完整的鞋子,也無法穿用太久。時間一長,很多狩獵者都只能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儘量延長腳上鞋子的壽命。

    用繩子捆,用布條扎,都是相當普遍的辦法。當然,也有人覺得,與其將一雙爛得不能再爛得鞋子,好像一隻棕子般地捆在腳上,還不如直接裹上一塊結實的厚布來得划算。於是,就出現了很多用布片裹腳,代替鞋子功能的狩獵者。

    這樣的人很多。天翔的族群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如此。雖然這樣一來行動不是很方便,卻也總比光着腳走在破碎的瓦礫間要好得多。

    「就是這樣,用這些皮做幾雙鞋子。雖然數量不多,但總比沒有強。」打定了主意的天翔,興奮地抱起那捆比自己腰還粗的巨蝗皮,拖到了一個被人群圍攏的火堆邊。

    儘管是在地下,可依然潮濕陰冷。剝下後就放在一邊的蝗皮,也因此沒有完全乾透。雖然摸上去已經有些發硬,而整體多少還算柔軟。就這樣,一干族人在天翔的帶領下,開始了一項新的工作——鞣皮。

    古人鞣皮,需要硫黃等物品。這些東西天翔沒有,也根本就弄不到。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用自己擁有的材料,以最簡便的方法,製造出自己想要的東西。

    燃燒的火堆邊,有很多尚有餘溫的灰燼。用這種東西把蝗皮完全浸透,然後反覆搓揉,使之保持柔軟。反覆多次,用灰燼將其中水份全部烘乾。一塊能夠隨意摺疊,卻又不失韌性的粗製蝗皮也就隨之出現。

    有了皮,製作鞋子自然也就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族中婦女與老人,很多都精於縫紉。在天翔幾乎是手把手的教導下,第一雙蝗皮鞋也終於問世。縫製鞋子的行動也出現了第一次高潮。

    女人們的手很巧,針腳邊也很細密。雖說在鞋子的外觀上,處理得不是很理想。但不管怎麼說,這畢竟是她們手工製作出來的第一雙皮鞋。最重要的是,它能穿,而且很牢固。

    應該承認,這是一雙很不錯的皮鞋。雖然,樣子有些難看。

    一張巨蝗皮,三十二雙皮鞋。這是忙碌兩天後的全部成果。

    雖然只有區區三十二雙,卻也足以使整個族群感到沸騰。畢竟,擁有一雙牢固輕便的鞋子,就意味着自己的腳少受點罪。

    「把這些鞋子分發下去。」這是戰風的主意,同時也被劉睿所贊成。東西造出來,本來就是要用,不用的話,與廢物有什麼區別。

    但是天翔卻不這麼認為。

    「發是肯定要發,但是怎麼發?發給哪些人?這其中必須有一個判斷的標準。鞋子只有這麼多,所有人都發當然不可能。如果處理不好,這不但不是一件好事,反而會給族群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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