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書,太祖皇帝本紀

第一百零二章:永勝軍初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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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打洪州城外鬧了匪患,且是衝着駱永勝的買賣,後者便幾乎天天都要往胡顯那裏跑,不為別的,求後者催促侯秉忠快快發兵。

    「堂尊,那侯秉忠與我有仇,是有意刁難拖延啊。」

    駱永勝神色灰暗,氣的渾身抖楞:「今日我又一船瓷器被劫走,損失數千貫啊,結果呢,這侯秉忠只是派了幾十人去追,說是追,但壓根就是搪塞應付,還說,還說要我出錢備好酒肉犒軍。」

    「反了他!」

    胡顯氣的一拍桌案:「來人,速去把侯秉忠給本官傳來。」

    這時候就看出知州的權力來了,在胡顯之前,章炎和陳禮都是刺史,主宰洪州的權力在大都督府,眼下沒了大都督府,權知洪州、軍事的胡顯那就是毫無爭議的軍政一把手。

    侯秉忠很快就到了,而後挨了胡顯一頓劈頭蓋臉的訓斥。

    「出城抓匪,距離碼頭總共不過二十里地,你的兵跑了兩個時辰,都是王八嗎?他娘的一群王八犢子,侯秉忠,本官現在嚴令你,三日之內給我拿戰果出來,不然我就上奏樞密院,治你一個領軍無能的罪!」

    當着駱永勝這麼一位商人面,一個文官,破口大罵當地武官一把手,罵的後者狗血噴頭,把其比喻成王八,文武之差,可見一斑。

    一旁的駱永勝看着臉上羞憤不已的侯秉忠,莫名也有些傷感。

    不單單是為了一個侯秉忠,也為歷史上那些位給文官寫信時都要自稱『門下走狗』的將軍而難過,從軍至此,何必從軍啊。

    心中雖感同身受,但面上,駱永勝還是露出小人得志的嘲笑,洋洋自得的睥睨着侯秉忠,不忘陰陽怪氣一句:「侯將軍還是快些去做吧,不然真箇讓滿城風言,您帶的兵都是屬王八的您面上也不好看啊,畢竟什麼樣的將軍帶什麼樣的兵。」

    「汝尋死乎?」

    侯秉忠氣的手按刀柄,又被胡顯一聲厲喝:「退下!」

    當下面上青紅變幻,恨恨跺腳轉身離開。

    而等侯秉忠一離開,胡顯還是說教了駱永勝兩句:「賢弟啊,你也不能太過分了,他侯秉忠畢竟也是個有頭有臉的將軍,你這般嘲諷他,保不齊他會出工不出力,到時候對你也無好處。」

    「是是是,堂尊教誨的極對,下官記下了。」

    嘴裏應着聲,但面子上駱永勝還是一派不以為然,讓胡顯心中好笑。

    到底是個年輕人,少年得志就如此狂狷不羈,毫無城府,如何能成大事。

    得罪死了侯秉忠,必盡心盡力甘當洪州官員集團之爪牙鷹犬,不然哪裏還有命活下去。

    這樣也好,倒是聽話易於掌控。

    「行了你去吧,想必今日喝斥之後,後面的日子,侯秉忠還是會聽話辦事的。」

    「下官告退。」

    駱永勝躬身退下,出了門便加快步伐,匆匆離開。

    他得親自坐鎮這第一次朝廷的『剿匪』之戰。

    胡顯說的沒錯,經過這一次的訓斥,侯秉忠果然不敢再拖延怠慢,很快便派出一都廂軍出城尋匪徒蹤跡,盡心之下,順利『捕尋』。

    城北七里開外的亂石嶺。


    「今日尋來這亂石嶺的官兵不多,僅三四十人,用來練手剛剛好。」

    就在這亂石嶺之中有一簡易的聯排木屋,駱永勝拿着一副地圖鋪在桌上,圍着桌子的還有周柏、駱永捷、駱成武以及顧有志四人。

    「等這隊官兵進來之後,關門打狗,一個都不能跑掉。」

    環顧一圈,駱永勝交代道:「不過還是要把面甲戴上,以防有漏網之魚。」

    「大哥您就放心吧。」

    一身戎裝的駱永捷興奮不已,駱永勝的話音才堪堪落下,他就迫不及待的拉下面甲將整張臉蓋住,僅僅露出一雙招子。

    至於駱永捷身上穿的甲冑,並不是從五代開始流行的那種連體烏錘甲,而是把褪裙和前襟拆分開,而且並非是綴疊甲那般有着層列排序的紋路,純色一水下來,不過防禦力上有所下降。

    換來的便是外觀上更加好看,尤其是在甲冑的後背處磨了一道暗紅色的圖像紋路。

    圖是鸞鳳,張開的翅膀恰好順着肩甲至大臂,張開胳膊的時候,宛若鳳凰展翅。

    追求好看而犧牲掉一部分的防禦力,這是駱永勝要求的。

    「甲冑給誰穿的,軍人,軍人就得打仗,會流血和死亡,所以必須招募熱血少年郎,軍裝必須好看,穿到身上之後,哪怕是個駝子也會不自然的挺直脊樑,做到這一步才叫成功,才能夠好的起到宣傳作用。」

    烏錘連身甲哪裏好看,駱永勝每次看到侯秉忠着甲後佩戴兜鍪、披膊,都感覺後者像是一隻穿山甲,或者一個灰溜溜的蠶蛹,兼之侯秉忠膚色又黑,那便更沒法欣賞了。

    另外烏錘甲還有一個弊端,那便是重。

    全甲重逾五十四斤(宋斤),這穿在身上還得了?

    即使簡化後的步兵甲,也足足有四十斤重,這還只是普通兵種穿的,若是負責壓陣的長槍兵和盾牌手,光一身甲冑就有六十四到七十斤之重。

    非大力士和生軍穿到身上怕是連路走不動。

    其目的就是以犧牲機動力換取防禦力來對付金遼的騎兵。

    你有鐵浮屠,我有重甲步兵,一遭碰撞便如驚濤拍浪。

    我不好受,你也別想舒服。

    要感謝大宋朝高度發達的國家財富,使得這種花銷不菲的步兵全身鎧甲竟然在大宋近八十萬中央禁軍的佔比量達到驚人的近七成,而到了南宋年間,又進一步提高到八成。

    可以說除了火頭軍、後勤運糧隊、廂軍之外,大宋朝正規部隊已經可以實現全員着全甲的盛況。

    而此刻駱永勝等人身上穿的被命名為『烙鳳甲』的盔甲僅不過三十二斤,輕便了將近一半。

    如果去掉鳳翅兜鍪、披膊和面甲,那便只剩下二十八斤了。

    甲名烙鳳,軍名永勝。

    這支隊伍,從內而外滿滿全是駱永勝的個人印記。

    「去吧。」

    看着眼前四個着甲整齊後英姿颯爽的健兒,駱永勝大手一揮:「我在這等你們的捷報。」

    四人齊齊抱拳,肅聲應下。

    「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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