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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慕遠說的不是很明白,但馮局卻也能想到其中的深意。
既然那屍塊接觸淤泥的時間不到一天,而根據屍塊的狀態分析,其在泡在水裏的時間至少在三天以上,那多出來的時間肯定是有貓膩的。
其實還有些話慕遠沒說,比如在這種天氣下,放在熱水和冷水中的油脂狀態是不一樣的……
只不過這些東西,非專業人士根本不可能掌握,要是自己是學生物或者化學的,還能勉強說得過去,可你說一個學軟件工程的,懂得這些就有些過了。
你說淤泥侵染速度問題,這個還能解釋一下,比如以前在網上看到過相關文獻。
而有些東西不是說看書就能了解的,還包括實踐。
比如油脂手感問題——不管是什麼東西的手感,只有親手摸過才知道。
當然,自己也不是永遠無法把這一能力真正展示出來。
比如從現在開始,就多看一些有關於法醫的書籍,同時多去解剖室打打醬油,只要勤勉一些,要不了多久,就能名正言順地將某些名詞、某些現象宣之於口了。
可現在,該裝傻的還是得裝傻。
馮局凝眉沉思,他倒也不是就完全相信了慕遠的說法,但慕遠的這番言語卻也給他打開了一扇新的窗戶。
他打算明天就與吳局長商量商量,看看能否請一些全國比較有名氣的法醫進行第二次屍檢。
專家嘛,得出的結論總是更容易讓人信服。
如果最終證實了慕遠的推論,將拋屍到河道的時間鎖定到一天以內,案件的偵破難度就會低不少。
……
一夜無話,翌日有飯……
慕遠吃得很飽。
等馮局和劉隊起床到餐廳時,慕遠已經一抹嘴表示吃完了。
馮局讚賞地看了慕遠一眼,笑道:「小慕,起得挺早啊?現在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很少了。」
慕遠靦腆地笑了笑,道:「起晚了,沒早飯吃。」
馮局愕然,低頭看了看慕遠面前的桌子……
-_-||,自己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吃不了早飯果然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你吃了,那就陪我們坐坐吧,順便聊聊案子的事情。」馮局笑呵呵地說道。
慕遠自然不會反對——反正,自己在這裏也沒地方去。
當馮局幾人各自端着餐盤坐下後,馮局先看了看劉大隊,笑呵呵地道:「劉大隊,你上午沒其他要緊事吧?」
劉隊頓時苦着一張臉,道:「馮局,你覺得我們這些當警察有閒的時候嗎?特別是小慕來了後,我們隊上的在偵案件數暴增,目前在押的嫌疑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至少三分之一,這麼多人,總得消化掉吧。不然看守所的同志得有意見了。」
馮局深以為然地點了點頭,道:「這倒也是!那你回去忙吧。不過……小慕我可就留下來,你看需不需要給你們高局長說一聲?」
劉隊內心很崩潰,看來自己果然猜的沒錯,自己就是一順便帶過來的……
但他面上卻顯得很慷慨,道:「馮局說哪兒話!您是領導,你讓小慕留下來辦案子,那是對我們華成區分局的信任。高局那邊,我匯報一聲就行了。」
「也行!」馮局說道,「那一會兒我讓小周送你,反正我還要在這邊呆上一陣子。」
「謝謝馮局。」
雖然打車回去也是可以的,但一方面是不方便,另一方面,領導安排的有些事情也是需要同意的,不然怎麼體現出領導的親民氣質呢?
這件事情敲定下來,馮局這才轉頭看嚮慕遠。
「小慕,昨晚你說的那些事情,我趟床上後又仔細地想了想。如果你的推論成立,拋屍時間就是在一天以內,而這段時間雨水量不大,青禹河水流平緩,以袋子的重量,肯定不是從很遠的地方衝下來的。也就是說,拋屍的地點,應該距離最後發現袋子的河道不遠。」
慕遠點了點頭,道:「正常來說是這樣的。」
馮局看了看慕遠,這小子說話……太穩了。
滴水不漏啊!
這樣的人,當警察還真是選對了職業。
至少在審訊的時候被嫌疑人抓住破綻。
「那麼在這個基礎上,你有沒有什麼偵查思路?」馮局問道。
慕遠一副早有腹稿的樣子,道:「根據那個袋子和河道周邊的情況,嫌疑人肯定不可能扛着這個口袋到河道邊拋屍,所以很大可能是開車過來的。另外,我仔細看過屍體發現地點上遊河道兩側的情況,基本上都屬於淺灘,嫌疑人又不是大力水手,隨手一扔就將幾十斤的東西扔到四五米外的深水區。真正適合拋屍的地點不多。而以正常的思維分析嫌疑人,他不可能為了往河裏拋屍而去提前勘查尋找拋屍地點,這樣反而會增加自己暴露的可能。因此,我個人覺得,嫌疑人最有可能拋屍的地點肯定是最容易找到的拋屍地點。」
馮局眼睛閃亮閃亮的,問道:「你認為最可能的是什麼地方?」
慕遠看了一眼馮局,道:「橋!上游的橋!」
馮局點了點頭,道:「確實!橋上是最方便的。若是從河道邊拋屍,將車停下後,還需要扛着屍體繞下河堤,至少也得走二三十米的路,這也是一種風險。若是在橋上,打開後備箱,提出來就可以往河裏扔。而且,橋上不會留下腳印。」
說完,他更是覺得這個可能性極高。
對於青禹縣的情況,馮局並不是很熟悉,他立刻拿起電話給吳局長撥了過去。
兩分鐘後,馮局將電話放下,道:「我問過了,從我們發現屍體的地點向上遊走,三公里距離內一共有三座橋,十公里距離內一共有五座橋。」
劉隊吞下一個肉包子,軟軟的,道:「馮局,就這河裏的水,如果只是一天時間,肯定不可能把這袋子衝出十公里的。要我說,一公里都夠嗆。」
慕遠點了點頭,道:「我也是這樣認為的。」
最重要的是,慕遠也只探查了河道上游一公里多的區域。
這個範圍,屬於城市河道區,都是經過專門的治理的。
河面兩側是一片河灘草地,更外圍才是河堤,而河堤上才是沿河街道。這種設計,車是到不了河灘的,所以在這個區域內,要將屍體扔進河,只能提着袋子繞下去。
要是拋屍地點超過這個區域,那慕遠也就不敢說嫌疑人就是從橋上拋屍了。
而這一切的基礎,便是拋屍時間不超過一天!
慕遠對自己的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