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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遠淡定地笑了笑,道:「這裏面問題很複雜,大抵可以理解為不同程度上肌肉運動,肌肉產生的某些物質的濃度不一樣。哪怕是死了,這些物質會發生某種改變,但改變後也還是有跡可循的。肌肉抽筋,道理也是差不多的。」
章法醫面帶狐疑,卻也無力反駁。
不管是從生物學角度來講,還是從化學角度來講,這些都是有據可依的。
但慕遠說的又太模糊,讓他摸不着頭腦。
他感覺,對方有矇混過關的嫌疑。
「我最近正在做這方面的研究,所以這些還不是很成熟,等將來成果拿出來後,你們就能在論文上看到詳細的解釋了。」
章法醫瞬間釋然了。
原來是為了論文啊!
這也就可以理解了,畢竟還沒將成果發表出去,到處亂說容易被人剽竊,這也不是沒有前車之鑑的。
可下一秒,章法醫感覺問題來了。
既然是尚未發表的研究成果,那就表明這個結論很可能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這……有什麼意義?
哪怕你說得再天花亂墜,法院那邊不採用,哪頂個屁用啊?
「慕支隊……」章法醫遲疑着想要提出他的擔憂。
慕遠卻早已看了出來,沒等他說出口,便開口道:「我知道你想說什麼,這個完全不用擔心,我也沒打算將這個當做證據使用,我們只需要它為我們的偵察指引方向而已。」
章法醫這才稍稍放心一些。
雖然章法醫對法醫之外的偵察並不是特別精通,但作為常年奮戰在刑偵戰線上的法醫,沒吃過豬肉總看過豬跑吧?如果現在真確定死者確實是被人拖到河裏淹死的,那偵察思路將會與之前截然不同。
當然,這一切,都將建立在慕遠剛才的推斷完全正確的基礎上,否則之後做的一切都將是無用功。
「走吧!領導們估計也等急了。」
……
沈局長發現高估了自己的熬夜能力。
人老了,熬夜也會變得艱難。
因為之前慕遠說過大致時間,他中途還去休息室小憩了一陣,但因為掛念着化驗的結果,讓沈局長無法深睡,稍躺了一陣,便又回到了會議室。
雖說有過休息,但從身體深處傳來的那種疲憊感總是驅之不散。
終於,會議室的門被推開,晏凡先一步走了進來,章法醫緊隨其後。
看着慕遠臉上帶着的笑容,沈局長仿佛感覺全身的疲倦一掃而空,猛然站了起來。
「慕支隊,結果出來了?」
慕遠輕輕點頭,淡定地笑着,道:「出來了。」
「結論是什麼?」
「他殺!被人拖入水中溺亡。」慕遠說完,又補充道,「這還只能算是我的結論,因為我的化驗方法,還未經過權威機構的驗證,所以還無法作為證據使用。」
沈局長先是一愣,接着微微一笑,道:「慕支隊說笑了,你得出的結論,那就是權威。至於能不能作為證據,那不重要,我們需要的只是為我們的偵查指明方向,哪怕你是猜的,那也值得我們順着這條線查下去,更何況這還不是猜的呢。」
慕遠微微一笑,卻也沒有因為沈局長的恭維而有半分驕傲。
沈局長似乎也料到慕遠會有這樣的表現,畢竟一個站在行業巔峰的人,不會太在乎別人的讚揚。
他稍稍停頓了一下,接着問道:「慕支隊,基於你剛才的結論,我們可以做出一些大膽的推測。首先,這不是一起事件,而是案件,命案。這是基調。」
「其次,殺人兇手能將人從岸上拖入水中淹死,這說明這人精通水性。」
「最後,結合之前的一些走訪調查結果,我們可以基本確定,這人是通過水裏靠近死者的。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麼附近的目擊者只看到了死者一人到了河邊。」
慕遠點了點頭,道:「應該不會有錯。很明顯,這是一次有預謀的殺人案,兇手肯定與死者之間存在恩怨,我們可以將之前的排查出的那些與死者有仇怨的人再清理一遍,再看看誰有作案嫌疑。」
「快!讓人將卷宗全部拿過來。」沈局長看向朱大隊長。
朱大隊長正要動。
慕遠擺了擺手,道:「拿卷宗太麻煩,我們直接過去。」
「也行,就是麻煩慕支隊長你跑一趟了。」
「這有什麼可麻煩的?」慕遠笑笑,道:「反正都是坐車,又不用我走路過去。」
沈局長爽朗一笑……
當下沈局長迅速安排了兩輛車,拉着所有人直奔金河區分局。
其實這時候也不需要這麼多人去的,但大家反正都熬到了現在,在這個節骨眼上回去睡覺,就太虧了,還不如跟過去看看情況呢。
畢竟,能親眼看到慕支隊長破案,這樣的經歷對外省的警察還是很難得的。
以後遇到同行,這牛逼也是可以吹一陣子的。
沙河市雖說也算是繁華的大城市,但凌晨的街道卻也是非常冷清,哪怕是再能熬的夜貓子,這時候也差不多睡下了。
很快,兩輛警車便安安靜靜地駛入了金河區公安分局院子裏。
此刻分局燈火輝煌這對於公安局來說也是常態了,雖然內設科室很少加班到這晚,但刑警大隊的辦公地點也在分局辦公大樓內,有這般盛況也是可以理解的。
一行人風風火火地上樓,朱大隊直接將大家領到了一間會議室里。
此刻這個案子的相關資料已經準備妥當,這是朱大隊提前安排好的。
「慕支隊,你看需要分工不?」沈局長也算是親力親為,親自問道。
慕遠笑笑,道:「不用,我一個人看就行了,很快的。」
沈局長原本以為慕遠所說的很快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但卻沒想到那是真的快。
他甚至覺得慕遠不是在看資料,而是在翻資料……
等慕遠看完,才過去了十多分鐘。
這效率,快得有些嚇人。
「沈局長,各位,我看了這些資料,你們目前排查出來的可疑人員一共有三個,正是之前因佔地糾紛而產生怨恨的那三家人。而根據你們調查到的情況,這三個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據,其中許偉當天去鎮上趕集去了,有很多人看到,可以證明,他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二個是廖子強,他自稱當天搭車去了市里買東西,這一點廖子強的妻子能夠證實。而且你們走訪過當天開線路班車的司機,對方自稱勉強記得有廖子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