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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這個女人真是一個蔫土匪,比自己還土匪!她拿着洪濤給她的支票,自己偷偷去了紐約,在中央公園北邊買了一套公寓!價值60多萬美元的公寓!四個臥室四個衛生間!
如果不是阿珊懷孕了,洪濤會把她按在海灘上狠狠的教訓。這才是真正的敗家仔呢!香港那麼擠的地方她還沒住夠,有了能享受青山綠水的條件,結果又鑽到鬧市區里去了。不過阿珊不是這麼考慮的,她想得比洪濤還長遠。她說洪濤遲早要去紐約的,因為那裏是全美國的金融中心。多倫多有譚晶在,她肯定不能去那裏住,聖塔克魯茲這裏有尤利婭,她也不想湊熱鬧,所以她選了一個紐約,等洪濤到了紐約之後,就整個都歸她了。
另外阿珊說她更喜歡繁華的大都市,因為她喜歡高檔時裝、首飾、鞋帽、化妝品,還喜歡去高檔髮廊、美容沙龍,更喜歡去那些畫廊、博物館,而這些東西,顯然是紐約比洛杉磯之類的西海岸城市更具優勢。從這點上來說,她選擇的還是她自己的生活,只不過是多了一個小洪濤而已,她肚子裏的孩子已經可以辨別男女了,是個男孩,洪濤要有兒子了。
對於阿珊這個選擇,洪濤也無話可說。當初他答應阿珊可以自己選,所以就算阿珊把房子買到非洲去,他也只能認頭!而且阿珊的理由也很過硬,甚至給洪濤提了一個醒兒,紐約那個大都會還真說不準像阿珊說的一樣,必須得去。要是這樣說的話,阿珊這個選擇就是非常英明的,至少自己去了之後不用住酒店了,可以名正言順的回家看兒子!(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